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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銷售條款及條件

您應更新本文件以反映您的條款及細則。

以下文字僅供參考,不構成 Odoo S.A. 的任何責任。

  1. 客戶明確放棄其自身的標準條款及細則,即使該等條款及細則是在本標準銷售條款及細則之後擬定的。任何偏離規定的內容須事先以書面形式明確達成協議,方為有效。
  2. 我方發票須於21個工作日內支付,除非發票或訂單上另有標明付款期限。若客戶未在到期日付款,本公司保留要求支付相當於未償餘額10%的固定利息之權利。如發生逾期付款情形,本公司有權在無事先通知的情況下暫停任何服務的提供。  
  3.   若款項在到期付款日後超過六十(60)天仍未支付,本公司保留委託債務催收公司處理之權利。所有法律費用均須由客戶承擔。
  4. 某些國家會依據其國內法規,對發票金額課徵源扣稅(預扣稅)。任何源扣稅款項均須由客戶向稅務機關繳納。在任何情況下,本公司均不應介入與國家法規相關的費用事宜。因此,發票金額須全額支付予本公司,且不包含任何與客戶所在國家之法規相關的費用。
  5.   本公司承諾將盡最大努力按照約定時限及時提供高效服務。然而,本公司的任何義務均不得被視為達成特定成果的義務。在任何情況下,客戶不得要求本公司以第三方身份介入最終消費者對客戶提起的任何損害賠償請求相關事宜。
  6.   為使索賠具備可受理性,客戶須在貨物交付或服務提供後8天內,以掛號信方式向本公司註冊辦事處發送通知,將任何索賠事宜告知本公司。
  7.   我方所有契約關係均專屬由法律管轄。